交通事故理赔流程2014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4-12-09 15:49) 点击:414 |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2014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寿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 年,财险(如车辆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 交通事故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交通事故索赔时应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流程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48小时内携带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对于水淹车,车主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将事故车辆拖至定损中心进行拆解定损,并修复车辆,随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等待保险公司支付赔款。保险公司定损完成之前,车主请不要自行清洗车辆外观。 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理赔案件的程序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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