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09 15:50) 点击:357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流程 1、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 在苏州市辖区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含高架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坏、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以下简称车损事故),财产损失轻微、基本事实清楚,并且车辆能够继续驾驶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将事故车辆自行撤离现场,实行快速处理。 2、哪些事故中当事人不能采用快速处理方式协商解决? 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事故快速处理的时限?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后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宜且各方均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于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共同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保险快速理赔服务店或者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场所办理定损、理赔手续。 4、如何固定证据? 用手机照相将车辆所处道路位置、损坏部位等现场情况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号等证据材料拍照固定,应做到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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